上海9区明确!外环外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6年1月1日《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爆竹声中辞旧岁,焰火花里贺新年”的旧俗已发生明显改变,不放烟花爆竹已逐渐成为上海人过年的习惯。
1月23日,上海2025年春节烟花爆竹正式开始销售,购买烟花爆竹必须实名登记身份信息及联系电话。此前,市公安和各区相继发布加强2025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通告管理通告,并明确禁燃范围。相较而言,本市外环外禁燃区域比之前有所扩大,市民群众需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切勿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与此同时,上海警方持续加强对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九个区明确外环线以外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九个区均明确,重污染天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中浦东新区、金山区、闵行区、嘉定区、松江区、宝山区、崇明区发文称,2025年春节期间指2025年1月28日(除夕)至2月4日(初七)及2月12日(元宵节)。
1月21日,“浦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称,禁止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七期间(2025年1月28日至2月4日),以及元宵节当天(2025年2月12日),在浦东新区大治河以北区域(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除外)燃放烟花爆竹。
1月20日,“i金山”微信公众号发布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称,禁止在本区下列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一)国家机关驻地;(二)文物保护单位;(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九)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东至卫二路、南至杭州湾开阔水域、西至卫九支路、北至沪杭公路,含上述路段);(十)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园(东至新卫高速公路-卫六路,南至沪杭公路、西至浙江省界、北至沈海高速公路,含上述路段);(十一)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园东部(东至天华路、南至沪杭公路、西至求真路、北至共创路,含上述路段);(十二)漕泾镇工业区(东至沈海高速公路、南至展业路、西至亭卫公路、北至平业路,含上述路段);(十三)其他禁放点位(详见下方金山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点)。
通告明确,2025年1月28日(除夕)至2月4日(初七)及2月12日(元宵节),除上述区域外,同时禁止在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东约至龙泉港、南约至沪杭公路、西约至张泾河、北约至漕卫公路(含上述路段和区域)。
1月20日,“绿色青浦”微信公众号发布青浦区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称,禁止在青浦区下列区域、场所及周边5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一)夏阳街道、盈浦街道、香花桥街道、徐泾镇、赵巷镇、华新镇、重固镇全域;(二)朱家角镇、白鹤镇、金泽镇、练塘镇建成区;(三)文物保护单位;(四)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六)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七)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九)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十)上述(三)至(九)涉及朱家角镇、白鹤镇、金泽镇、练塘镇建成区以外的单位场所。
通告同时明确青浦区非全域管控街镇建成区——朱家角镇建成区、白鹤镇建成区、金泽镇建成区、练塘镇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四至范围。
1月20日,“今日闵行”微信公众号发布闵行区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称,禁止在闵行区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一)外环线以内区域;(二)外环线以外的下列场所:国家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通告明确,2025年1月28日(除夕)至2月4日(初七)及2月12日(元宵节),除前述区域外,闵行区黄浦江以北、大治河以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月19日,“上海嘉定”微信公众号发布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称,2025年1月28日至2月4日及2月12日,禁止在嘉定区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一)真新街道、江桥镇、南翔镇、马陆镇、安亭镇、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菊园新区全域;徐行镇、外冈镇、华亭镇、嘉定工业区集建区(禁燃区)。
(二)禁止在(一)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1、国家机关驻地;2、文物保护单位;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5、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8、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通告同时明确,重污染天气期间,嘉定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月19日,“上海松江”微信公众号发布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在松江区下列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一)国家机关驻地;(二)文物保护单位;(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九)黄浦江水源涵养林区域。
通告明确,2025年1月28日(除夕)至2月4日(初七)及2月12日(元宵节),除上述区域外,同时禁止在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东至松江-闵行区界,南至黄浦江,西至G1503(上海绕城高速),北至松江-青浦区界的合围区域。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月18日,“上海宝山”微信公众号发布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称,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在宝山区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一)外环线以内和机场禁放区范围内。(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1、国家机关驻地;2、文物保护单位;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5、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8、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通告明确,2025年1月28日至2月2日以及2月12日,除前述区域外,禁止在宝山区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S7沪崇高速以东、G1503郊环线以南、同济路高架以西、S20外环线以北的合围区域。
宝山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红色区域为外环线以内和机场禁放区;蓝色区域为2025年1月28日至2月2日以及2月12日禁放区
1月8日,“上海奉贤”微信公众号发布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称,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在本区下列区域、场所及周边5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奉贤新城全域(四至范围:北至大叶公路,南至G1503上海绕城高速,西至南竹港、沪杭公路,东至浦星公路);(二)奉贤新城以外区域烟花爆竹禁燃点(共469个点位,涉及10个街镇,详见原链接);(三)文物保护单位;(四)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六)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七)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九)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1月20日,“上海崇明”微信公众号发布崇明区烟花爆竹禁放场所和禁放区域名单。
通告称,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本区下列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二)文物保护单位;(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九)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二、2025年1月28日(除夕)至2月4日(初七)及2月12日(元宵节),除上述区域外,同时禁止在本区下列区域、场所周边5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长兴镇全域,陈家镇(北陈公路转北沿公路、G40通道、开港北路,北至园区南路以东镇域范围),城桥镇(北至南横引河,南至长江大堤,西至三沙洪河,东至淡云路、团城公路、民生竖河、南横引河)。其他14个乡镇(不含横沙乡)建成区。堡镇、东平镇东北飞地。东滩区域(合兴垦区北横引河段以南至长江大堤范围)。见下示意图(灰色部分为禁放区域)。
(二)上述(一)以外区域烟花爆竹禁放场所(见表,共216个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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